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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10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办理全流程(2026 实务版)

9810(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)是「先备货、后销售」的出口方式——境内企业把货物批量运到境外海外仓,等境外消费者下单后,再由海外仓发货完成零售。海关监管代码 9810,税务上对应「离境即退税、销售再核算」的预退税机制。

适用模式 9810 更新日期 2026-10-09 全文约 7010 字 标签 9810 ·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· 办理流程

一句话定义:9810(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)是「先备货、后销售」的出口方式——境内企业把货物批量运到境外海外仓,等境外消费者下单后,再由海外仓发货完成零售。海关监管代码 9810,税务上对应「离境即退税、销售再核算」的预退税机制。

这个模式较大的价值不在报关方式本身,而在于它把出口企业的退税时点从「销售完成」提前到了「货物离境」。对备货型卖家来说,一批货还在海上、还在海外仓货架上,退税款就能先回到账上,直接改善现金流。

一、9810 解决的是什么问题

传统一般贸易的逻辑是「有订单再出口」:境外买家下单、签合同、发货、收汇、退税,每一步都对应一笔确定的交易。但跨境电商海外仓是反过来的——卖家根据销售预测先把货铺到海外仓,此时还没有终端订单,也没有确定的境外买家,只有一批待售库存。

这中间存在三个错位:

其一是时点错位。 货物已经报关离境、完成出口,但销售还没发生。按传统口径,出口退税要凭出口销售实现,货在海外仓待售时点上「出口已发生、销售未实现」,容易卡在退税环节。

第二是单证错位。 一般贸易退税要出口合同,但海外仓备货往往没有逐笔出口合同,只有平台销售预测、海外仓订仓单、仓储协议。

第三是核算错位。 备货出口的报关金额是预估售价,实际销售可能高于或低于报关价。如果按报关价一次性退死,和实际销售会出现偏差。

9810 这套机制,正是针对这三个错位设计的:用「预退税」解决时点错位,用「替代单证」解决单证错位,用「销售再核算」解决核算错位。理解这三条,就理解了 9810 的全部逻辑。

二、监管代码的由来与申报口径

9810 不是一开始就有的。它的政策路径分三步:

  • 2020 年 6 月,海关总署发布 2020 年第 75 号公告,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在北京、天津、南京、杭州、宁波、厦门、郑州、广州、深圳、黄埔 10 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 B2B 出口监管试点,首次增列 9710(跨境电商 B2B 直接出口)和 9810(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)两个监管方式代码。
  • 2020 年 8 月,海关总署 2020 年第 92 号公告扩大试点范围,增加上海等 12 个直属海关。
  • 2021 年 6 月,海关总署 2021 年第 47 号公告决定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,至此 9810 成为全国适用的监管方式。

所以现在谈 9810,不存在「只有试点海关能用」的问题,全国口岸均可申报。

申报口径上有三个要点容易被忽略:

一是企业备案要求。 除了一般的海关报关单位备案,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还必须在海关办理「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」,且企业信用等级须为一般信用及以上。备案材料主要是两份表——《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登记表》和《海外仓信息登记表》,后者是「一仓一表」,每个海外仓单独登记;再附海外仓证明材料。完成备案后可在全国海关范围开展该业务。

二是通关系统的选择。 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元,或涉及许可证件、检验检疫、出口征税的 9810 货物,走 H2018 通关管理系统;单票 5000 元以下且不涉证涉检涉税的,走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。这个分界线决定了报关单的填报方式和随附单证要求,报错系统会导致后续退税取数困难。

三是海外仓证明材料的口径。 自营海外仓提供所有权文件,租赁海外仓提供租赁协议,用平台仓(如亚马逊 FBA)的提供入库信息截图、境外线上销售信息等能证明海外仓实际使用的资料。不同海关对材料细节要求略有差异,建议在备案前先与主管地海关确认。

三、税务待遇:离境即退税是怎么落地的

9810 的税务机制出自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(免)税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3 号)。核心是四句话:离境即申报、先退后核算、核算有期限、销售留佐证。

离境即申报。 货物报关离境后,企业即可申报出口退(免)税,不必等到境外实际销售完成。申报时业务类型标识填「海外仓预退」,对应代码 HWC-YT。这是 9810 相对其他模式而言实质性的政策红利。

先退后核算。 税务机关按申报先行办理预退税。货物在海外仓实现销售后,企业再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进行核算,多退少补。这意味着申报时用的是报关金额,以实际销售情况为准,中间允许有差异,但差异必须在核算环节处理干净。

核算有期限。 核算期是税务机关办结出口预退税的次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。企业要在核算期内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办理核算。逾期未核算的,税务机关会追回已办的预退税款。这条是硬约束,很多企业栽在这里——以为退到账就结束了,忘了还有核算这一步。

销售留佐证。 货物实现销售后 15 日内要留存销售佐证资料。所谓销售佐证,是能证明这批货确实在境外卖掉了、卖了多少钱的材料,比如平台销售订单记录、海外仓出库记录、收款流水。超过 15 日未留存的,对应出口货物退(免)税改按免税处理,已申报的须做负数冲减。

退税计算方式仍按主体类型区分:外贸企业适用「免退税」,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,对应进项税额直接退还;生产企业适用「免抵退税」,出口免征,进项先抵减内销应纳税额,未抵减完的部分退还。

需要说明的是,9810 的「离境即退税」是退(免)税办理时点的调整,不是退税率的调整。具体退税率仍按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确定,能不能退、退多少,取决于货物本身和进项凭证是否合规。

四、政策依据

层级 文件 关键内容
海关 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75 号 增列 9710、9810 监管方式代码,明确适用范围与企业备案要求
海关 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92 号 扩大跨境电商 B2B 出口监管试点范围
海关 海关总署公告 2021 年第 47 号 自 2021-07-01 起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,9810 全国适用
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3 号 海外仓出口「离境即退税、销售再核算」预退税机制,业务类型标识 HWC-YT
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 出口退(免)税管理办法,规范申报期限、备案单证与核算要求
税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1 号 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,2026-01-01 起施行

五、适用边界:谁该用 9810,谁不该用

9810 不是万能通道,它对业务形态有明确要求——必须有海外仓、必须是备货模式。

业务形态 是否适用 9810 说明
亚马逊 FBA 头程备货 适用 平台仓属于海外仓,凭入库信息等材料备案
第三方海外仓备货 适用 凭仓储服务协议与入库记录
自建海外仓 适用 凭所有权文件,需办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
独立站 + 海外仓发货 适用 需有平台销售记录佐证实际销售
B2C 直邮小包、单票直发 不适用 应走 9610 零售出口
有确定境外买家的 B2B 大单 不必用 走 9710 或 0110 更直接
无进项发票、无票采购 不适用 9810 退税需合规进项凭证,无票应评估 1039 或 9610 免税路径
货物不入境海外仓、直接交付终端 不适用 不符合海外仓定义

有一条常见误解需要澄清:9810 不能套用综试区零售出口的「无票免税」政策。财税〔2018〕103 号的无票免税,适用对象是综试区内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通过零售出口方式出口、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,前提是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。国家税务总局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对「9710/9810 是否适用 103 号」的答复,指向的仍是 103 号原文的适用条件。9810 是备货出口、金额通常较大,实践中按退(免)税路径处理,需要合规进项。把 9810 当无票出口通道用,是定性错误。

六、办理全流程(HowTo)

第一步:确认业务形态与海外仓归属。 先判断货物去的是自营仓、第三方仓还是平台仓,据此准备不同的证明材料。同时确认目的国对该品类的准入要求(认证、标签、禁限),避免货到海外仓却无法上架销售。

第二步: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与跨境电商企业类型勾选。 通过国际贸易「单一窗口」办理报关单位备案,并在跨境电商企业类型中勾选相应类别(电商企业、平台企业、物流企业等)。已备案但未勾选的,提交注册信息变更申请。

第三步: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。 向主管地海关提交《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登记表》《海外仓信息登记表》(一仓一表)及海外仓证明材料。企业信用等级须为一般信用及以上。备案完成后可在全国海关开展 9810 业务。

第四步:办理出口退(免)税备案。 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出口退(免)税备案,确认企业类型(外贸企业/生产企业)、退税账户、办税人员等信息。此前已备案且信息未变的无需重复办理。

第五步:以 9810 监管方式申报出口。 通过「单一窗口」或「互联网+海关」提交申报数据,单票超 5000 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走 H2018,其余走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。无法取得传统出口合同的,可用海外仓订仓单、自营海外仓所有权文件或租赁协议等替代单证备案。取得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。

第六步:取得进项凭证并完成勾选。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(抵扣联),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用途确认(勾选退税)。注意发票品名、规格、数量必须与报关单一致,这是后续退税审核的第一道关口。

第七步:申报预退税(HWC-YT)。 货物报关离境后,在规定的申报期内通过电子税务局、单一窗口或离线申报工具申报出口预退税,业务类型标识选择「海外仓预退」(HWC-YT)。申报数据中的报关单号、发票号、出口金额需与原始凭证一一对应。

第八步:建立台账,跟踪销售与回款。 台账至少包含四个区块:报关信息(报关单号、日期、金额、商品)、采购信息(发票号、供应商、金额)、平台销售信息(订单、销量、售价)、回款信息(收汇水单、结汇记录)。台账是后续核算和应对核查的基础,不能等核算期到了再补。

第九步:核算期内办理核算。 在税务机关办结预退税的次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之间,于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办理核算。按实际销售情况确认应退税额,与已预退税额比对,差异部分补退或缴回。核算完成后该批业务的退税才算闭环。

第十步:留存销售佐证并归档。 货物实现销售后 15 日内留存销售佐证资料。连同报关单、发票、运输单据、委托报关单据一起归档,备案单证自申报之日起保存 10 年。

七、一年里的关键时间节点

时间节点 事项 依据
货物报关离境后 可申报出口预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3 号
办结预退税的次月 1 日 核算期起算 同上
次年 4 月 30 日 核算期截止,逾期未核算将被追回预退税款 同上
货物实现销售后 15 日内 留存销售佐证资料 同上
报关出口次年 4 月 30 日前 收汇时限(合同约定更晚的从其约定)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
申报退税后 15 日内 备案单证留存并制作目录 同上
报关出口之日起 36 个月内 逾期申报的最后补报窗口 同上

四个日期里,核算期截止日和销售佐证 15 日是 9810 独有的,也是较容易漏的。前者关系到已退税款是否被追回,后者关系到退税是否被改按免税处理。

八、单证与证据链要求

9810 的证据链可以按「一条主线、四个流向」来组织。

一条主线是从采购到销售的完整轨迹:境内采购(合同、发票、付款)→ 出口报关(报关单、装箱单、运输单据)→ 海外仓入库(入库单、仓储协议)→ 平台销售(订单、出库记录)→ 境外收款(收汇水单、结汇记录)。这条链上任何一环断裂,都会在核查时被追问。

四个流向是货物流、资金流、票据流、业务流:

  • 货物流:报关单品名、数量、重量与实际出境货物一致,运输单据与报关单航次、口岸对应;
  • 资金流:收汇主体与出口主体一致,收汇金额与报关金额的差异能解释(汇率、平台佣金、退货);
  • 票据流: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货方真实、票面货物与报关品名对应、开票时间早于报关时间;
  • 业务流:平台订单能还原「谁买的、买了什么、什么时候发的」,海外仓出库记录能与订单匹配。

备案单证具体包括三类:购销合同(9810 可用海外仓订仓单等替代)、运输单据、委托报关单据。这些单证要在申报退税后 15 日内留存并制作目录,保存期 10 年。

九、常见误区

误区一:以为「离境即退税」等于「离境就一定能退」。 预退税是办理时点的提前,不是审核标准的放宽。进项发票不合规、品名不符、供货方异常,照样退不下来,甚至可能被追回。

误区二:把预退税款当成实际结果。 预退税只是第一步,核算期内的核算是必须完成的动作。不核算、逾期核算,都会被追回已退税款。

误区三:认为报关金额就是退税依据。 9810 采用「销售再核算」,以实际销售情况为准。报关金额只是预退的计算基础,销售价与报关价的差异要在核算环节调整。

误区四:用 9810 处理无票采购。 9810 按退(免)税路径处理,需要合规进项凭证。无票采购应评估 9610 综试区免税或 1039 市场采购路径,而不是套用 9810。

误区五:备案一次就一劳永逸。 海外仓新增、变更、终止都要及时向海关更新备案信息。「一仓一表」意味着新开一个仓就要补一份表,漏备的仓发出去的货,业务定性会出问题。

误区六:忽视销售佐证的 15 日时限。 15 日是硬性要求。超期未留存,对应货物退(免)税改按免税处理,已申报的要负数冲减,损失的是真金白银的退税款。

十、合规红线

红线一:核算期逾期未确认。 预退税被追回,且可能影响后续批次的退税审核节奏。

红线二:销售佐证超 15 日未留存。 退(免)税改按免税处理,已申报须负数冲减。

红线三:专票品名与报关品名不符。 轻则退税失败,重则被认定为虚开或骗税,性质完全不同。

红线四:未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情形。 不得退税,已退的可能被追回。合同约定收汇晚于次年 4 月 30 日的,按合同执行,但不得晚于报关出口之日起 36 个月。

红线五:买单报关、借用他人资质出口。 报关主体与实际货主不一致,退税主体资格直接丧失,且涉嫌违法。

红线六:海外仓备案信息与实际不符。 备案的仓和实际发货的仓不一致,或备案材料造假,会被取消备案资格。

十一、开跑前的自检清单

  • 企业海关信用等级是否为一般信用及以上?
  • 目标海外仓是否已完成「一仓一表」备案,证明材料是否齐全?
  • 出口货物是否已确认目的国准入要求(认证、标签、禁限)?
  • 采购环节能否取得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,品名规格能否与报关单对齐?
  • 是否已建立含报关、采购、销售、回款四区块的台账?
  • 财务是否知道核算期的起止日,并设置了提醒?
  • 销售佐证的留存机制是否落地到具体岗位,能否做到 15 日内归档?
  • 收汇路径是否合规,收汇主体与出口主体是否一致?
  • 是否评估过该批货物用 9810 与用 9710、0110 的税负与时点差异?

常见问题(可读版)

Q:9810 和 9710 到底差在哪? A:差别在于有没有海外仓这个中间环节。9710 是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,直接把货发到境外企业,属于「有订单再发货」;9810 是先把货批量发到海外仓,等消费者下单后从海外仓发货,属于「先备货后销售」。两者都是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75 号增列的监管方式,但税务处理不同:9810 适用离境即退税的预退税机制,9710 按一般出口退(免)税规定办理。

Q:9810 能在货物离境时就拿到退税款吗? A:可以申报,但拿到的是预退税款,不是实际结果。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出口预退税,业务类型标识填 HWC-YT。之后还要在核算期内按实际销售情况办理核算,多退少补。预退税的意义是提前改善现金流,不是免除后续核算义务。

Q:核算期到底是哪一段时间? A:核算期是税务机关办结出口预退税的次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。企业要在这段时间内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办理核算。逾期未核算的,税务机关会追回已办的预退税款。

Q:销售佐证要留存哪些材料,什么时候留? A:销售佐证是能证明货物在境外实际销售的材料,包括平台销售订单记录、海外仓出库记录、收款流水等。时限是货物实现销售后 15 日内。超期未留存的,对应货物退(免)税改按免税处理,已申报的须做负数冲减。

Q:没有出口合同能办 9810 吗? A:可以。9810 的特殊之处在于允许用替代单证:无法取得出口合同的,可用海外仓订仓单、自营海外仓所有权文件或租赁协议等材料替代备案。但这不等于不需要证明业务真实性,报关、入库、销售、收汇的完整链条仍要能对上。

Q:9810 可以适用综试区无票免税政策吗? A:不能简单套用。财税〔2018〕103 号的无票免税,适用对象是综试区内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通过零售出口方式出口、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,且须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。9810 是备货出口,按退(免)税路径处理,需要合规进项凭证。无票采购应评估 9610 或 1039 路径。

Q:海外仓备案要准备什么材料? A:两份表加证明材料。表是《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登记表》和《海外仓信息登记表》,后者一仓一表。证明材料按仓的类型区分:自营仓提供所有权文件,租赁仓提供租赁协议,平台仓提供入库信息截图、境外线上销售信息等。企业信用等级须为一般信用及以上。具体材料细节建议向主管地海关确认。

Q:单票超过 5000 元该怎么报关? A: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元,或涉及许可证件、检验检疫、出口征税的 9810 货物,应通过 H2018 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;单票 5000 元以下且不涉证涉检涉税的,走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。选错系统会影响报关单数据回传,进而影响退税取数。

Q:9810 的退税率和其他模式一样吗? A:一样。9810 调整的是退税办理时点(离境即可申报),不是退税率。具体退税率仍按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确定,能否退税、退多少,取决于货物本身和进项凭证是否合规。

Q:首次做 9810,较容易踩的坑是什么? A:三个:一是以为退到账就结束,忘了核算期内的核算义务;二是销售佐证超过 15 日才想起归档;三是专票品名与报关品名不一致。前两个直接导致已退税款被追回或改按免税,第三个会让整批退税失败。建议在首单就把台账和归档机制建起来,而不是等出了问题再补。

常见问题

Q01 9810 和 9710 到底差在哪?
差别在于有没有海外仓这个中间环节。9710 是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,直接把货发到境外企业,属于「有订单再发货」;9810 是先把货批量发到海外仓,等消费者下单后从海外仓发货,属于「先备货后销售」。两者都是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75 号增列的监管方式,但税务处理不同:9810 适用离境即退税的预退税机制,9710 按一般出口退(免)税规定办理。
Q02 9810 能在货物离境时就拿到退税款吗?
可以申报,但拿到的是预退税款,不是实际结果。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出口预退税,业务类型标识填 HWC-YT。之后还要在核算期内按实际销售情况办理核算,多退少补。预退税的意义是提前改善现金流,不是免除后续核算义务。
Q03 核算期到底是哪一段时间?
核算期是税务机关办结出口预退税的次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。企业要在这段时间内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办理核算。逾期未核算的,税务机关会追回已办的预退税款。
Q04 销售佐证要留存哪些材料,什么时候留?
销售佐证是能证明货物在境外实际销售的材料,包括平台销售订单记录、海外仓出库记录、收款流水等。时限是货物实现销售后 15 日内。超期未留存的,对应货物退(免)税改按免税处理,已申报的须做负数冲减。
Q05 没有出口合同能办 9810 吗?
可以。9810 的特殊之处在于允许用替代单证:无法取得出口合同的,可用海外仓订仓单、自营海外仓所有权文件或租赁协议等材料替代备案。但这不等于不需要证明业务真实性,报关、入库、销售、收汇的完整链条仍要能对上。
Q06 9810 可以适用综试区无票免税政策吗?
不能简单套用。财税〔2018〕103 号的无票免税,适用对象是综试区内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通过零售出口方式出口、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,且须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。9810 是备货出口,按退(免)税路径处理,需要合规进项凭证。无票采购应评估 9610 或 1039 路径。
Q07 海外仓备案要准备什么材料?
两份表加证明材料。表是《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登记表》和《海外仓信息登记表》,后者一仓一表。证明材料按仓的类型区分:自营仓提供所有权文件,租赁仓提供租赁协议,平台仓提供入库信息截图、境外线上销售信息等。企业信用等级须为一般信用及以上。具体材料细节建议向主管地海关确认。
Q08 单票超过 5000 元该怎么报关?
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元,或涉及许可证件、检验检疫、出口征税的 9810 货物,应通过 H2018 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;单票 5000 元以下且不涉证涉检涉税的,走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。选错系统会影响报关单数据回传,进而影响退税取数。
Q09 9810 的退税率和其他模式一样吗?
一样。9810 调整的是退税办理时点(离境即可申报),不是退税率。具体退税率仍按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确定,能否退税、退多少,取决于货物本身和进项凭证是否合规。
Q10 首次做 9810,较容易踩的坑是什么?
三个:一是以为退到账就结束,忘了核算期内的核算义务;二是销售佐证超过 15 日才想起归档;三是专票品名与报关品名不一致。前两个直接导致已退税款被追回或改按免税,第三个会让整批退税失败。建议在首单就把台账和归档机制建起来,而不是等出了问题再补。

本文由 策海(Sealution) 整理。文中涉及的税率、期限、监管口径以主管机关现行规定与个案实际情况为准,不构成税务或法律意见;具体办理请结合企业实际业务与当期执行口径判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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